如何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一)常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北京模式是“银行+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直接质押融资模式,是一种以银行创新为主导的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浦东模式是“银行+政府基金担保+专利权反担保”的间接质押模式,也是一种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此模式中, 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供企业贷款担保,企业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反担保质押给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由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各相关主管部门充当了“担保主体+评估主体+贴息支持”等多重角色,政府是参与的主导方。
青岛模式是指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由保险经纪公司承担服务联盟办公室职能,协调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服务联盟,把专利评价、保险、担保、银行及经纪服务机构组织在一起,构建风险化解体系。新的贷款模式将银行承担100%贷款风险改为:保险、担保和银行三方以6:2:2比例承担风险。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流程
向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企业最常用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手段,其具体流程包括以下五步。
1、提交资料
企业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应提交专利证书等材料。针对不同客户,金融机构初步分析其资产准入的标准和范围,一般包括两种准入标准:一是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二是质押物的准入标准。贷款主体的准入标准可通过贷款企业信用履约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经营发展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分析等确定,在实际中贷款主体通常是贷款行的黄金客户、优质客户,在贷款行及其他行为无不良记录。质押物的准入标准一般遵循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优先原则。
2、评估作价
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质押物通常是商标权和专利权,除自身技术价值外,所属领域技术的发展、市场占有份额都会影响商标或专利的价值。知识产权由有资质的专门鉴定机构评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给借贷双方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价值依据,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影响专利评估价值的主要因素有:专利权是否经过撤销、无效及异议程序且被宣布不成立;专利属于基本专利还是从属专利;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按时交纳专利权年费;专利权保护期剩余期限;专利类型;专利的实施状态;专利的许可状况;专利权是否涉及侵权及权属诉讼及行政诉讼等专利纠纷。
3、银行审核
质押物的价值通过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质押物的时点价值进行客观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以专利质押登记合同为例,其应当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质押登记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权登记。
5、放款
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后,金融机构可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