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最为核心的挑战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技术颠覆性创新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颠覆性创新发展主要存在缺乏完善的研究机制、研究开展工作不成体系、管理和制度认识不到位、文化教育环境导致的人才稀缺、基础研究欠缺及颠覆性创新组织不充分等问题。
颠覆性创新最初也是企业层面的创新范式,是指那些为市场带来了与以往截然不同的价值主张的技术,这些技术的存在会破坏现有的市场,导致在位企业失败,市场被重新洗牌。由于其会破坏现有的市场结构,颠覆人们的生活、生产甚至认知及思维方式,故而被称为颠覆性创新。
在国家的创新发展中,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发展不容忽视,我国目前已经将颠覆性创新发展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也强调了对颠覆性创新的重视。
对于当前我国的创新发展而言,颠覆性创新发展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中赢得竞争优势,在更多的战略性基础科学领域实现突破。一方面,颠覆性创新一直以来都是引领产业变革的重要技术力量,历史上每一次产业的变革都离不开新一代技术的推动,颠覆性创新为经济社会带来的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其到来迫使产业结构发生巨大的调整,新兴产业逐渐取代传统产业。因此,发展颠覆性创新有利于我国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另一方面,颠覆性创新的推动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支持。2019年,《科学美国人》和《麻省理工科技评论》相继公布了颠覆性创新榜单,无论是哪个领域的颠覆性创新技术,都离不开强大的数学、物理、信息通信等领域基础研究成果的支持。因此,发展颠覆性创新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深化对基础研究的认识,实现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的突破式发展。
但目前我国的颠覆性创新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我国尚未建立颠覆性创新发展的研究机制,对颠覆性创新的发展规划还较为零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二是缺少对颠覆性创新全过程、系统性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单一技术的发展,没有开展对颠覆性创新技术市场转化及应用的全过程研究。三是对颠覆性创新可能带来的负面性认识不全,仅仅意识到了颠覆性技术可能为我国产业发展及创新发展带来的极大利好,但忽视了颠覆性创新可能会对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可能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为了解决颠覆性创新发展中面临的上述挑战,提高我国的颠覆性创新发展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创新水平的提升,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
第一,加强对颠覆性创新的全面认识,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要认识到颠覆性创新对于国家创新发展的积极意义,颠覆性创新之所以引起了全球范围的关注,主要在于其可能会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重大作用。在此基础之上,还必须能够清醒地认识到颠覆性创新潜在的危险性。
一方面,颠覆性创新具有破坏性的特点,其可能打破原有产业生态格局,破坏经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颠覆性创新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存在潜在的风险。颠覆性创新是一种后验式的创新,投入创新并不一定会带来收益。因此,要正确处理颠覆性创新的投入与产出关系。正确处理颠覆性创新对国家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运用制度工具保障颠覆性创新保持良性、健康的发展。
为了充分全面地认识颠覆性创新,扬长避短发展创新,必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专门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组建由各领域专家人才构成的技术发展顾问团队,确保实时掌握国际科技前沿动态,并根据我国国情作出调整,不盲目跟风,发展适合我国创新现状的颠覆性创新技术。
第二,完善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培养环境。
尽管国家已经将颠覆性创新发展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但具体的配套措施尚未完善。特别是在教育、文化环境等方面均存在诸多问题,重点表现在颠覆性创新领军人才短缺,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尚不健全。应创造培养和吸引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和文化环境,特别是重点高校招收面向颠覆性创新的专门人才培养团队乃至“少年班”,从人才的角度来保障颠覆性创新发展。
此外,应调整人才引进措施,放宽国际人才移民政策、促进国内外人才的交流协作,积极为我国的颠覆性创新发展创造宽松自由的人才环境。
第三,重视颠覆性创新所需要的基础研究工作。
基础科学研究是颠覆性技术创新的前提,基础研究领域是原始创新最活跃的领域,同时也是颠覆性技术产生的重要源泉。无论是开放性创新还是颠覆性创新,都必须要强调基础研究的重要作用。
我国在基础科学研究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为明显,一方面,我国基础研究的起步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我国在经济及科技领域的迅速赶超,我国主要采取了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的创新发展思路,对于国家自身的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重视不足。
我国在基础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在相关领域的资金投入也较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创新发展的需要,必须从国家层面充分重视基础研究在国家创新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经做出了初步的课题探索,但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投入,形成研究能力。
第四,不断提高企业在颠覆性创新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的重要主体,企业在颠覆性创新技术的研发、转化等各个环节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由此可见,必须强化企业在颠覆性创新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的颠覆性创新发展新体系,破除制度的障碍,充分体现企业的创新活力。
在企业微观层面鼓励企业建立项目实验室、“创意市场”、虚拟协作创意团队、颠覆性创新中心、颠覆性创新俱乐部等。这些承担颠覆性创新的战略事业单位在结构上与主体组织分离,有利于帮助企业保护新技术开发免受组织惯性和技术惯性的影响,设立有助于颠覆性创新的组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