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以积极宽容的态度面向世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国家的开放式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建立:
一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开放创新发展过程中各国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尽管我国也开始逐渐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与西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比还相对落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外合作的重要保障,因而,必须加强建设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取引导、监督、奖惩等多种政策手段,确保在开放创新过程中,中方和外方的知识产权都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以减少开放创新的后顾之忧。
二是构建全方位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
积极吸引我国留学生归国及外国技术人才的流入,建立完善的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如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放宽外国人在华居留、移民等政策,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优化国际融资相关政策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我国与外国人才以融资、投资、移民等各种形式的交流,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加快开放创新的脚步。
三是积极建立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关系。
随着创新全球化的发展和全球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加速,我国需要积极寻求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深度合作。积极拓展我国与美国、英国、德国及其他科技大国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我国在合作中的科技地位和主动性,进一步拓宽科技合作所关注的领域,如环保领域、信息技术领域、工业制造领域等,全面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