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部门联手 守住科研诚信“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0-08-27 关键字:技术转移、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四川省科技厅日前印发《关于成立四川省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记者了解到,该文件明确联席会议将落实查处机制,通报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四川省科技厅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四川省法院、四川省检察院等16个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同时,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将如何守住科研诚信工作的“生命线”?近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落实查处机制通报查处情况

  为加强对科研诚信工作的统筹协调,2009年科技部、教育部等10个部委印发《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通过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对全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方要大力协同,建立与完善适当的工作机制。”

  对此,四川省依据科技部建立的国家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启动了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制度建设。

  记者了解到,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科研诚信建设法规和重要政策;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实查处机制,通报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科研诚信案件或者不端行为的查处,我们会做一个系统的政策框架,去年我们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工作规程、科研诚信举报的调查处理规则等,今后还将继续出台科研信用管理、科研失信记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科技人员的科研活动。”四川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席会议将推动科研诚信的共建共享共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生态。

  对科研不端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川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科研诚信是指科研工作者在科研活动中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此次建立联席会议后,四川省将开展相关工作,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体制。同时制定科研诚信记录、科技诚信案件调查、科研违规行为处理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惩处。

  记者了解到,在联合惩戒措施方面,联席会议将通过健全信息沟通平台、签定备忘录等措施,促进科研诚信的建设。

  “联席会议将促进相关部门在制度方面的共建和信息共享,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四川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科研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将记入科研诚信信息平台,由相关部门依规进行联合惩戒,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文章转载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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