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18年银川市科技创新引进共建研发机构

发布时间:2018-08-28 关键字:银川政策,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组织,

申报时间:2018-04-18~2018-05-02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制造业,农/林/牧/渔-农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公共管理/社会组织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经认定批准机构(含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
其他一、申报主体 
  1.国家级科研机构、一流大学和创新实力强的大型企业来银设立分院分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 
  2.依托银川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共建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支持内容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引进共建研发机构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及相关的研发活动。重点支持精细化工、3D打印、智能制造、精密仪器、高端轴承等工业领域。支持以“1+4”特色优势产业、智慧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领域。支持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发领域。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维修、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科技奖励等。 
  2.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8年启动实施的项目或2017年实施尚未完成的项目,2017年未完成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不得超过全部投资总额的5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3.优先支持的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机构的项目;依托“科技板”挂牌企业共建研发机构的项目;可能获得发明专利、版权的项目;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支持产学研合作,突出产业需求的项目。 
  

补助说明

给予一定的建设支持资金。
1.支持资金的40%用于引进共建研发机构的基础条件建设,包括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小试、中试阶段相关实验设备的购置、维修等,通过完善平台研发机构的科技基础条件,提高研发水平和能力,实现开放、合作、共享。
2.支持资金的60%用于引进共建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包括设立自主研发课题和开放课题,围绕本领域关键瓶颈技术需求,自主设立课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的攻关,与共建或伙伴单位联合,设立开放课题,开展先进技术引进吸收集成再创新等。
3.引进共建研发机构结合建设实际需求,可从60%的研发活动资金中提出不超过3%的经费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主要用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创新人才,培养研发团队的技术骨干,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等。可安排部分资金对研发机构建设作出重大或突出贡献的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给予一定的奖励。科技奖励的前提是本单位制定出台对科技人员进行奖励的制度或办法,且已实施2年以上。奖励的标准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本单位制度办法执行。

政策依据

《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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