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8-02-26 关键字:银川政策

申报时间:2018-02-26~2018-03-02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
(三)工信部将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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