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奖励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我市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入股、技术开发等形式转化的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基地中试项目;科研人员携科技成果创办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我市企业近3年(2017年10月至今)转化科技成果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农业项目30万以上),基本实现科技成果中试或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需基本完成中试基地建设,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
3。科研人员携成果转化项目创办科技型企业,已注册企业(注册时间2017年10月至今),且上一年度实现销售额。
4、同一项目只允许申报一次。
5、项目未直接得到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web/)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11月5日。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进行网上单位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一级账号审核通过后,注册二级账号,用二级账号进行申报)。注册的一级账号、二级账号请妥善保管,以便对项目进行后期管理。
2.项目申报单位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网站后,在“综合业务一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中选择“奖励性后补助”业务类别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合同文本、到款凭证、保证书、中试或产业化证明材料等相关附件(单个上传附件大小小于5M)。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除相关附件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李俊威电话:29108993872156(传真)
省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郭翔边守龙电话15998349870 13614027066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