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日报——黑龙江省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启

发布时间:2021-05-10 关键字:大庆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


大庆日报记者  王玲玲

我省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启,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30万元,对复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需在规定日期前报送材料。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市场价值、提高企业资本价值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规模,5月7日,市科技局特邀请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科技企业服务中心专家到我市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培训会,为我市企业解读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和相关要求。

据了解,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至2021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已满,均需按要求进行重新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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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随时申报、分批受理、集中报备的方式,全年分3批进行,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0日、8月20日和10月20日。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办理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再提出认定申请,企业更名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申报程序分为企业自我评价、注册登记、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四个步骤。

首先,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企业需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进行单位用户(法人)注册和实名认证,已注册过的企业,如注册信息无变化,无需重新注册。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登录系统进行企业信息修改完善。

在网上申报环节,企业根据注册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传必要附件后,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并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企业填写的申报书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真实、完整,否则视为企业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参与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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