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

发布时间:2019-03-11 关键字:惠州政策、制造业

申报时间:2019-03-08~2019-04-30

所在地:广东惠州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3年以上
行业类别制造业
是否开展境外活动
企业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  1. 牵头单位要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亿元;粤东西北地区或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牵头企业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可适当放宽。
  2. 牵头单位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3. 牵头单位要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以及研发高端人才,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
  

补助说明

获取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荣誉,及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

《中国制造2025》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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