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

发布时间:2019-03-07 关键字:南京政策

申报时间:2019-03-07~2019-08-31

所在地:江苏南京

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年限1年以上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占比3%以上
研发科技人员占比5%以上
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50%以上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1、企业为在江苏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补助说明

省培育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各因素及其权重确定省培育资金使用方案。各设区市、县(市)应当安排相应的培育资金,与省培育资金共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依据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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