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重点服务进口

发布时间:2018-08-31 关键字:惠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08-22~2018-08-27

所在地:广东惠州

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额350万元以上
是否开展境外活动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祥看附件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

补助说明

对申请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付汇凭证的服务进口业务,以服务进口的付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7年最后1期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8年度外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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