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专项奖励

发布时间:2018-10-19 关键字:泰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22~2018-10-31

所在地:江苏泰州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境外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申报对象
   在泰科易平台完成技术交易的企业以及相对应的企业、高校科技专员。
   二、申报专项奖励项目范围
   1.2017年度网上签约并从平台履约付款尚未申报专项奖励的项目。
   2.2017年度网上签约,2018年度从平台履约付款的项目。
   3.2018年度网上签约并从平台履约付款的项目。

补助说明

凡帮助税收归属泰州市的企业在平台实现技术交易的技术经纪机构(经纪人)或企业科技专员,按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万元。
高校、科研院所通过平台与泰州市区域内企业技术交易的成交项目,按交易额的1%给予高校院所科技专员,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2万元。

政策依据

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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