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8-09-05 关键字:中山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05~2018-09-19

所在地:广东中山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经认定批准机构(含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
其他条件申报范围:2018年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工程实验室。

补助说明

(一)对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300万元。
(二)对获批建设的广东省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150万元。
(三)对获得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企业在我市高校联合设立的分实验室(分中心)项目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100万元;对获批建设的中山市工程实验室一次性给予设备购置补助50万元。
(四)对央企及其下属企业以“军民融合”为主题在我市建设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给予补助,具体补助额度、标准、内容与要求,按照市政府与项目单位共同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执行。

政策依据

《中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实施细则》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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