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落空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间接性的,最普遍也最容易被忽略。但这类风险的形成,将严重削弱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而不自知。
专利保护落空,简单地可以分成两种情形,一种是有创新无专利,多见于资金紧张的初创期企业;第二种是有专利无保护,虽然有专利申请但专利布局或权利设计存在严重疏漏,导致能得到的专利权利不足以对创新成果形成充分的保护。
专利保护落空的技术原因是专利布局、挖掘或撰写的疏漏或错位。专利保护疏漏的典型表现是:企业的创新成果是A、B和C,但专利只保护了A或B或C。专利保护错位的典型表现是企业创新成果是A,但专利保护的技术是B,而B的保护范围往往非常窄小。再深究专利布局、挖掘或撰写的疏漏或错位的背后原因,还包括对创新技术的实质掌握不够透彻,对创新技术缺乏充分的挖掘,权利要求设计或说明书撰写的技术缺陷等原因。
专利保护落空风险还与专利申请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的固有的利益冲突有关。申请人存在高质量布局和撰写的要求,但限于其自身的专业能力可能无法客观地判断专利布局和撰写质量的高低;而服务机构在缺乏外部服务质量监管的情况下,存在追求营收效率而牺牲服务质量的动机。如下图所示,专利权利要求的设计明显有失偏颇,根本无法起到保护创新成果的作用,是典型的有专利无保护的情形。
专利保护落空还可能跟各国专利制度有关。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屠呦呦团队原创的青蒿素。当时青蒿素是一种新药,按照今天的标准是可以申请国内专利的。但屠呦呦在1971年成功提取青蒿素时,中国的专利制度还没建立,专利保护自然无从谈起,专利保护落空不难理解。美国的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和专利连续申请(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制度对弥补专利保护落空起到了非常正面的作用,尤其有利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布局。我们特别注意到某些美国企业利用这些制度反复完善其专利布局,甚至等标准制订完成之后,按照有利于标准对应的方式重新组织其权利要求的设计。
专利保护落空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间接的。专利保护不到位,不会直接导致专利诉讼或专利被许可的压力。专利保护落空风险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还有滞后性,专利保护不到位,除极少数例外的情况,只有在试图发起诉讼或许可等行为时才会注意专利有没有保护到位,能不能形成诉讼威胁。基于上述原因,专利保护落空存在很强的隐蔽性,因此容易被企业忽略,但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专利保护落空,相当于技术创新有公开无保护,专利申请对企业有害无益。专利保护落空现象在国内有相当的普遍性。
为地方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变更和验收等提供信息化支撑,主要实现项目在线申报、合同签订、执行、变更、验收、审核、进度查看等功能,促进申报流程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评审标准化、专家评审公平公正科学化
[政府园区]
基于信息中介 —— 专项服务 —— 全程代理的发展路径,为技术经理人提供培训认证、备案管理、业务支撑等服务,为区域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技术经理人队伍。
[政府园区]
数字化展示产业全景图,并根据产业节点匹配展示相关的创新资源,为用户的产业创新决策提供支撑参考。
[政府园区]
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科技成果、技术能力向产业、企业进行转移转化与应用 服务对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
[高校院所]
从工信部遴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选定;最高600万奖补
[企业服务]
用于评价企业智能制造当前状态的工具、建立智能制造战略目标和实施规划的框架,描述了智能制造的核心要素、特征,以及等级演进的路径,为企业持续提升智能制造核心能力提供参考,为评价智能制造水平提供依据。
[企业服务]
专员将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