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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

服务费:2500

官费:500

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撤三申请

商标撤三答辩商标无效宣告无效宣告答辩

简介:撤销他人长期未使用商标

服务介绍INTRODUCE

商标驳回复审: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 请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需缴纳官费750元,办理时长9-12个月。

商标异议申请:

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可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 注册的意见。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 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 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商标异议申请需缴纳官费500元,办理时长12-18个月,应在商标公告期提出申请。

商标异议答辩无需缴纳官费,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

商标撤三申请: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 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 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答辩);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 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申请需缴纳官费500元,办理时长9-12个月。

商标撤三答辩无需缴纳官费,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 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收 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提出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需缴纳官费750元,办理时长9-12个月。

无效宣告答辩无需缴纳官费,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

服务流程PRO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