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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鼓励软件和信息业发展奖励(鼓励企业尽快入驻软件园三期)

集美区经信局
2019/03/16
标签:厦门

申报时间:2018-06-30~2018-09-29

所在地:福建厦门集美区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服务
其他相关条件(一)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动漫游戏:数字内容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软件等。
  (3)电子商务: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在线交易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如:生活服务类APP、互联网金融等)。
  (二)对软件园三期起步区和动漫教育产业基地的研发楼,已交房的购房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入驻并运行的,租房企业自租房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入驻并运行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对集美北大道以北研发楼,购房企业自信息集团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驻并运行的,租房企业自租房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入驻并运行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对自建研发楼企业,研发楼竣工验收后,入驻运行时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的,可申请本暂行办法所列相关扶持。

补助说明

对已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装修使用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府〔2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