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8年度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
发布时间:2021-01-26
申报时间:2018-10-25~2018-11-20
所在地:江苏南京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其他 | (一)申报单位所属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环境良好,已选定辖区内某一专利密集型产业、且该产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亿元,入驻企业不少于150家,实验区内每万名从业人员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50件; (二)申报单位所属区(园区)明确实验区建设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实验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统一协调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申报单位所属区(园区)按照全市知识产权强市意见制定实验区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制定扶持实验区及区内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具备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必备功能; (四)具有相对集中、边界清晰、产业集聚的实验区建设范围,实验区建立了适应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软硬件平台及配套设施; (五)实验区建设有行业协会参与的,区(园区)应与行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共同申报。 |
补助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实验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确定实验区在全市的合理分布,指导实验区制定和实施产业专利规划;区知识产权局协助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实验区建设指导工作,将实验区建设工作纳入本区知识产权工作规划,为实验区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等。园区管委会是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制定和实施实验区建设方案,出台支持实验区建设的政策和配套措施等。
(二)建立情况报送和考核机制。区(园区)要每年一季度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实验区建设进展等有关情况。
(三)提供经费保障。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对处于试点期内实验区给予3年持续支持,区(园区)建设期内应给予实验区配套经费支持。
政策依据
《南京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实施办法》(宁知〔2015〕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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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电子汇编制作系统
以平台科技成果资源为基础,平台运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可根据行业主题配置科技成果资源,并自动排版、编制形成科技成果电子汇编手册供推广展示。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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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培育系统
通过企业数据获取、加工审核、统计分析,为企业创新能力提供诊断、提升建议、服务资源精准推送,动态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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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直播系统
云直播系统是针对科技服务行业的在线直播,适用于成果路演、技术分享、创新培训等科创活动场景,包括直播发起、桌面共享、连麦互动、讨论区互动等,借助在线直播形式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扩大受众范围和传播时间。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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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果转化解决方案
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科技成果、技术能力向产业、企业进行转移转化与应用 服务对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
[高校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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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题揭榜
企业具备解决某类或某项技术难题的能力,同时也需要找到技术在应用端的市场落脚点。
[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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