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技术创新专项
发布时间:2021-01-26 关键字:漳州政策
申报时间:2018-09-12~2018-09-28
所在地:福建漳州
申报条件
设备投入 | 100万元以上 |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其他 | 项目从列入2018年省级技术创新重点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对完成品牌培育试点各阶段工作且品牌培育能力、绩效和外部评价达到及格以上的试点企业,评为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质量标杆、知识产权运用标杆所在企业,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
补助说明
支持省级创新平台研发设备投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开发基地2017年6月之后购买的研发仪器设备(属研发试验专用、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且投资总额达100万元以上),按不高于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依据
文章转载自: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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