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洪山区智能制造与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1-01-26 关键字:武汉洪山区政策
申报时间:2018-10-10~2018-10-20
所在地:湖北武汉洪山区
申报条件
可申报主体 | 工业企业 |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其他 | 一、奖励类 (一)支持的对象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两化融合建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会计信用良好。 (二)奖励的对象 1. 2017年度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2. 2017年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 二、补助类 (一)支持的对象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在洪山区登记纳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有推动企业智能制造或两化融合建设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在软件应用与集成方面的投资总额应不小于100万元(2015.1.1-2017.12.31); 4.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请获取一次专项资金支持,不得对同一项目进行分拆、重复申报。一个企业每年最多申报一个项目补助;补助类申报与奖励类申报可同一年申请。 (二)补助的对象 2017年度经市级(含)以上部门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互联网 试点示范项目。 |
补助说明
一、奖励类
对经国家认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奖励。
二、补助类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该项目近3年(2015.1.1-2017.12.31)期间软件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智能制造示范项目最高补助500万,“互联网 ”示范应用项目最高补助300万。
文章转载自:洪山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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