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2019年股权投资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6 关键字:深圳政策,
申报时间:2018-01-11~2018-02-01
所在地:广东深圳
申报条件
属于高新领域情况 | |
职工人数 | 1000人以下 |
企业销售收入 | 40000万元以下 |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其他相关条件 | 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中小微企业予以股权投资支持。 (一)申请单位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 (二)申请单位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 (三)本年度申报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学科布局)、技术攻关、创业资助、深港创新圈、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股权投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应用示范、孔雀(孔雀团队、创业资助、技术创新)、创客(创客创业资助)计划的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项目组成员,有申报总量限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只能单独或者联合申报1项;2015年以来获得国家、广东省和部级科技奖励的企业或2016年、2017年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申报2项。 2.申请单位为高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其项目组成员只能单独或联合申报2项。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企业规模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补助说明
政策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市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5﹞19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方式改革方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2013〕287号。
文章转载自: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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