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镇江市市级开放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示范创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26 关键字:镇江政策

申报时间:2018-11-28~2018-11-29

所在地:江苏镇江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镇江市城区范围内(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
(三)企业或单位具备的条件不低于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四)依法诚信经营,信用良好,近三年存在弄虚作假等骗取各级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补助说明

对2018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乡镇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的每家(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

政策依据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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