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来源及背景本项目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自立项目 。近年来世界危险化学品运输量逐年增长,然而在危险品运输市场迅速扩张的同时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并不足够,因此,每年都有多起重大、特大的事故灾害发生且事故率呈上升趋势,此类事故的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危险品罐车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世界各国不断吸取事故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条件,从技术上、硬件上、管理上采取必要的措施,出台一系列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危险品的安全运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安全完备的危险货物道路和车辆管理的法规体系,形成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基础,以相关部门规章为支撑的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管理体系。罐车的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多种行业的正常运路交通运输的正常化,特别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对罐车罐体的各个阶段的检验、质量安全把关特别重要。除了安全问题,油罐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环保方面的关注。本项目根据最新发布的GB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罐体技术要求》,结合江门地区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生产制造及使用过程的实际需要,细化出符合江门地区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发展的制造检验工艺及定期检验工艺,并整合成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工程实践文件,同时根据检验过程发现的问题发布罐车安全附件维护保养规范及技术要求、罐车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本质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后考虑油罐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提出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工艺。二、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1)符合GB 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2)符合NB/T47013-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要求。(3)符合罐体设计文件及图样要求。(4)符合DB44/ 460-2007《广东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5)符合GB 20951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三、成果的创造性与先进性(1)各阶段检验工作及检验过程项目得到明确及完善本研究根据最新发布的GB 18564.1-2019《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结合DB44/ 460-2007《广东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规则》及压力容器安全定期检验规定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炼江门地区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制造阶段及使用阶段的检验技术及工艺,明确各阶段的检验项目、检验准备措施及防护措施、评定的标准,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性、检验依据的唯一性、检验项目及资料的完整性。(2)提高检测过程效率、规范性及有效性本研究针对江门地区的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发展的特点对制造检验及定期检验检测的技术进行了细化整理,并整合成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工程实践文件,供检测人员使用,提高检测过程效率、规范性及有效性。(3)提高使用阶段的安全性,降低事故隐患概率本研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从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在实际使用阶段及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出发,提炼出罐车使用环节的安全附件维护保养规范及技术要求、罐车安全使用规范,进一步指导及规范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使用,提高罐车的安全性。(4)提高使用阶段的环保性,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本研究针对油罐车使用阶段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提出油罐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工艺及技术要求,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高效运作,提高油罐车使用阶段的环保性,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四、技术应用情况、存在问题及设想应用情况: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检测技术及应用项目成果已广泛应用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检测过程在江门地区,已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检测罐车共计600多台,为我院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存在问题:本项目成果可以作为江门地区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制造检验、定期 检验、维护保养及安全使用的推荐性工艺及地方团体标准,但并不要 求强制执行。 进一步的研究设想:①与国内的其他检测单位、科研机构及相关 部门增强互通合作,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罐式车辆检测技术;②积极宣传,主动向江门地区制造及使用危化品常压罐车的企业推荐该罐车 检测技术、安全附件维护保养规范及技术要求、安全使用规范、油罐 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工艺,从而进一步验证成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