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三批冷链物流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2018-11-23 关键字:银川政策

申报时间:2018-11-19~2018-11-28

所在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申报条件

行业类别农/林/牧/渔-农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批发和零售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一、项目建设方向和内容

(一)提高冷链物流设施利用率和监管水平的信息化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建设企业冷链流通全程温控平台、企业冷链物流业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冷链物流配送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网站、APP等;

(二)冷链物流标准化推广应用项目,包括社区、商业综合体内低温保鲜冷柜(低温保鲜智能提货柜、售货柜)、冷冻(藏)运输车辆、标准化托盘等项目、冷链流通标准的制定与推广项目等;

(三)强化冷链物流硬件支撑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农产品产地低温保鲜库、大中型冷冻(藏)库、低温分拣加工车间等建设项目;

(四)冷链交接货设施(通道、月台、货架等)建设(改造)项目;绿色环保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应用项目等;

(五)提高冷链物流人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项目、有关银川市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创新模式研究等软课题著作;

(六)对全市实现冷链物流建设目标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其他项目,包括依托已开通的国际航线、班列和肉类口岸、种苗花卉口岸,完善陆港、空港冷链基础设施设备,延伸冷链物流供应链,构建肉类、水产、果蔬、鲜花等生鲜产品的国际冷链物流体系。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在银川市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以上;在银川开展培训和信息化的项目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以农产品种植、冷库仓储、冷链配送、生鲜食品配送、生鲜电商等为重点业务;

(三)承诺冷链物流信息统一纳入自治区冷链物流信息(监控)平台;

(四)项目运营规模、管理模式特色显明,在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五)申报企业行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认可度;

(六)申报项目为2016年以来项目,没有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且必须于2018年底前竣工完成。

补助说明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银川市冷链物流发展项目决策委员会,按照择优和地区均衡的原则,研究确定拟支持补助项目,并在商务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规定程序下达资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工作通知》(财建 〔2016〕31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冷链物流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91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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