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专题项目)
发布时间:2019-02-11 关键字:中山政策
申报时间:2019-02-11~2019-03-24
所在地:广东中山
申报条件
企业资质 | 市龙头骨干培育企业 |
企业类型 | 工业企业 |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其他条件 | 列入中山市龙头骨干培育工业企业 |
补助说明
主要支持入库的龙头骨干培育工业企业开展增资扩产、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及智能车间改造、两化融合及先进制造模式项目建设。其中:贷款贴息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额的50%,累计最高1500万元;无偿资助按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智能制造示范的项目,或通过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验收的(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完工后,需提供专项验收审计报告,申请市级验收),资助比例可提高到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府办〔2017〕9号)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7〕291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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