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2018年度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

发布时间:2019-02-27 关键字:厦门湖里区政策

申报时间:2019-02-27~2019-03-20

所在地:福建厦门湖里区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奖励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均归属湖里区的企业。

补助说明

品牌奖励
(一)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两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的,第二项起,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对获得福建省著名商标或福建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两个以上省著名商标或两种以上省名牌产品的,第二项起,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对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或厦门优质品牌称号的企业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对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申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对于同一企业,按其当年度所获得的最高级别称号给与奖励,不重复奖励。

标准化战略奖励
(一)国际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参与标准起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国家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参与标准起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行业标准研制中的主要起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承担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承担国家、省、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企业,根据项目的实施年限,按年度给予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
  (四)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获得“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五)申请标准化资金奖励的企业应为已被确定为市级标准化工作资助或奖励的企业;单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当年度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质量奖励
(一)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厦门市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对获得工信部全国质量标杆、工信部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三)对首次获得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认证认可奖励
(一)对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对获得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对获得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里区实施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17〕134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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