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产教融合规划引领
(1)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2)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二、构建产教融合专业体系
(1)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
(2)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
三、打造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1)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创新型省份建设。
(2)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四、促进企业参与办学
(1)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
(2)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
五、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
(1)深化“引企入教”改革。
(2)规范和促进企业接收学生实习。
六、构建产教融合育人模式
(1)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素质教育。
(2)推进产教协同育人。
(3)健全高等教育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培养体系。
七、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
(1)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调动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
八、完善产教融合培训体系
(1)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2)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九、发挥行业协调指导作用
(1)建立省、设区市教育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产教融合工作协调对接制度。
十、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1)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
(2)打造信息服务平台。
(3)加强社会第三方监测评估。
十一、持续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1)推动优质资源“请进来”。
(2)服务优质产能“走出去”。
十二、积极支持产教融合发展
(1)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
(2)多渠道筹措产教融合发展资金。
十三、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
(1)税收政策。
(2)用地政策。
(3)金融政策。
十四、建立产教融合激励机制
(1)调动企业积极性。
(2)调动学校积极性。
十五、健全产教融合推进机制
(1)强化统筹协调。
(2)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