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对新信息技术产业的奖励措施

发布时间:2019-04-04 关键字:中山信息技术产业、信息技术奖励措施

1.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新一代通信技术创新中心、新型计算中心、工业互联网(Paas)平台、软件服务创新中心、虚拟仿真创新平台、大数据中心等创新平台,每个项目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

① 经认定的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单个平台最高一次性补贴200万元

② 平台企业租赁经营场地,租金补助最长3年,单个平台每年补助最高150万元

③ 对共性工厂、快速加工中心等平台,按实际设备购置额最高30%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3年,单个平台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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