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共性风险主要存在被普遍确认的评估难、变现难问题,笔者在本文中还首次提出了人才流失的风险。
一、评估机构的确定要求注重“三性”:专业性、权威性、公正性
公正、公开、公平的评估是评估机构和评估结果具有公信力的前提,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可以借鉴其他的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
首先,评估机构资格的取得和维持需要设定门槛。目前专业性很强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专利商标代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在资格取得和维持上都有门槛的设置,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资格取得可以进行借鉴。为了确保评估业务做得精和准,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不宜三权合一,最好分为著作权评估机构、专利评估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要求机构若干发起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关知识产权的专业背景资质和会计专业背景资质;具有比较高的注册资金以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担保评估结果;等等。还要有年审的继续从业要求,年审中要特别警惕出现“不动的营盘流水的兵”的现象,防止评估机构仅仅追求获取评估资质,获得评估资质后出现的有能力的评估人才流失的现象,从而造成因为人才缺失影响公正准确评估结果的状况。
其次,评估机构注重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专业性可以引入商标和专利代理机构,这些机构对商标专利的特点比较了解,对其的价值特点具有一定的认识;权威性要求引入知名的商标和专利代理机构,这些机构在知识产权业内比较有名气,而这些名气就是业务做得好的积累;公正性可以借鉴司法制度中的摇珠模式,对申请担任评估事务的知名的有知识产权评估资质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采取摇珠的方式选出至少三家分别对相关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再在这些评估结果之间进行筛选,取其最公正和最合理的结果。
二、“预期购买人”引入为变现提供保障
评估结果如果缺乏公正性,则变现就一定存在困难,而且在对质押的知识产权不普遍了解的市场主体中,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购买者。笔者建议建立“预期购买人”制度,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对业内同行一定具有吸引力,同行对业内技术的发展、市场的把握比较准确,相对清楚申请质押的知识产权在同业的发展中将居什么地位和层次。这对质权人来说也可以作为一个基本判断,有预期购买人的知识产权的含金量才高。
在质押人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的同时,预期购买人一并签订购买诚意合同,交付一定的诚意金(借鉴房地产买卖的经验),并承诺在质押人不能偿还质权人债务时,购买质押的知识产权。甚至购买价格也可以经质押人、质权人、预期购买人三方协商一致后确立,这是一个“三赢”的方案。
三、关注质押人团队可持续的创新能力
质权人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贷款收不回来,如果质押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风险也就化解了。知识产权质押人如果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就保障了其的盈利能力,而留住创新人才是其创新能力可以持续的重要保证。质权人要防范质押风险,必须关注质押人是否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团队,这可以定出评判的数据和指标。
注重对创新人才的评估,主要针对专利质押和版权质押。在目前的版权质押中,已经显现出对人才的关注。有媒体报道: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获得了高额贷款。贷款方在关注电影作品本身的同时,更把目光投向了电影的背后,民生银行为其提供的共计1。5亿元的贷款,刷新了国内金融机构对单部影片的贷款记录。银行高管也坦言“在文化产业界,最靠谱的还是看人”。可见,对于以影片进行的版权质押,不仅关注原作者的知名度,而且导演和演员的人选都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