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奖励总部企业
发布时间:2021-01-26
申报时间:2018-01-01~2018-12-31
所在地:广东深圳盐田区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 |
产学研合作 | |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
上市情况 | ipo上市 |
其他相关条件 |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请落户奖励的企业还须为世界500强企业或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为准)、境内A股上市企业在盐田区设立的全球总部或跨国总部、中国总部、区域总部,或上述企业总部已迁入盐田区满一年。申请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配套奖励的企业还须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资助。申请深圳市总部企业贡献奖配套奖励的企业还须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资助。 |
补助说明
(一)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公布为准)、境内A股上市企业在盐田区设立全球总部、跨国总部、中国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或上述企业总部迁入盐田区满一年后,按照其对盐田区年财政贡献的10%为标准,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二)对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的,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该项奖励与上款奖励不叠加奖励,按就高原则奖励。
(三)对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贡献奖的,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贡献奖励一次性发放。
政策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规〔2017〕4号;
(二)《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盐府办规〔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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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多维评价系统
构建科技人才多维评价体系,定性与定量结合,综合人才团队协作、个人贡献、成果价值、发展潜力等多维度因素进行评价,实现通过系统完成多主体、全方位、多维度人才评价。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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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系统
从技术成熟度、创新度、先进度、效益、研发团队等多维度构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并将评价指标及权重计算方法通过评价系统,以报告的形式评价成果、项目技术可行性,为供、需、中介、平台各方提供各个场景的参考服务。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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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培育系统
通过企业数据获取、加工审核、统计分析,为企业创新能力提供诊断、提升建议、服务资源精准推送,动态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政府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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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果转化解决方案
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等的科技成果、技术能力向产业、企业进行转移转化与应用 服务对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
[高校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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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
最高补贴300万,企业技术中心可享财政、税收、技术等全面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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