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发布时间:2018-08-31 关键字:中山政策

申报时间:2018-08-31~2018-09-06

所在地:广东中山

申报条件

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
产学研合作
是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其他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补助说明

研究推动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团体标准采信等重点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引导社会团体加大在团体标准方面的资金投入。鼓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与评估。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

文章转载自:政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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